任何藥物都必須經過監管機構的批准才能上市。在美國,該監管機構是FDA;在歐盟,則是EMA。審批流程旨在回答一個問題:對於目標族群而言,藥物的益處是否大於風險?答案的得出需要多年的測試、數千頁的文件,以及長達六個月到一年甚至更久的審查。
藥物研發通常始於細胞和動物的臨床前研究。如果藥物前景良好且安全性足夠高,公司會提交研究性新藥申請(IND),並開始臨床試驗。隨後會進行I期、II期和III期臨床試驗,每期試驗的規模和成本都會增加。如果試驗結果支持藥物獲批,本公司會提交新藥申請(NDA)或生物製品許可申請(BLA)。監管機構會審查數據、檢查生產設施,並可能召集外部專家組成的諮詢委員會。最終決定可能是批准、拒絕或有條件批准,例如要求進行額外的上市後研究。
關鍵步驟:
- 臨床前。 實驗室和動物實驗。
- 臨床試驗. 人體 I 期、II 期和 III 期。
- 提交. 新藥申請或生物製品許可申請。
- 審查.監管評估,通常會有諮詢委員會的意見。
- 上市後。 IV期監測與標籤更新。
對於存在未滿足需求的嚴重疾病,存在加速審批途徑,允許基於替代終點進行批准,之後再進行確認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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