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通常只招募數千人。但一旦某種藥物上市,就會有數百萬人服用,而且往往同時服用其他藥物,並伴隨試驗中未涵蓋的疾病。正是由於這種差距,才需要不良事件通報。監管機構、生產者和臨床醫生會收集藥物使用後出現的不良反應報告,然後尋找試驗無法發現的規律。
該系統在許多國家是自願參與的,而在其他國家則是強制性的。在美國,FDA的MedWatch計畫接受來自醫療專業人員和患者的報告。在歐盟,EudraVigilance資料庫收集來自成員國的病例報告。製造商必須在嚴格的期限內(通常為15天)轉發收到的任何嚴重報告。
何為嚴重,需要明確定義,不能憑直覺判斷:
- 死亡或危及生命的事件
- 住院或延長住院
- 持續性或嚴重殘疾
- 先天性異常
- 任何需要幹預以防止永久性損傷的事件
一份報告很少證明因果關係。但上百份類似的報告可能預示著某種真實情況。將零星病例轉化為安全訊號的工作稱為藥物警戒,它是藥物核准後更新標籤的主要途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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