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限描述的是函數在某一點附近的行為,而不是函數在該點本身的行為。當 x 趨近於 2 時,函數 f(x) = (x² − 4)/(x − 2) 趨近於 4,即使函數在 x = 2 處無定義。其極限為 4。
極限是微積分的基礎。導數定義為差商的極限。積分定義為和的極限。連續性由極限定義:如果函數在該點的極限等於該函數在該點的值,則稱函數在該點連續。
極限可以是單側的、無限的,也可以是無限遠的。柯西和魏爾斯特拉斯所提出的ε-δ定義使微積分變得嚴謹。如果沒有極限,微積分就只能建立在模糊的「逼近」概念之上。這個概念雖然微妙,卻至關重要。
- 函數值接近
- 導數和積分的基礎
- 定義連續性
- 由ε-δ定義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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