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麦是一种原产于安第斯山脉的种子作物,在玻利维亚、秘鲁和智利已有数千年的种植历史。它并非真正的谷物,而是一种假谷物,与甜菜和菠菜同属一科。藜麦种子细小扁平,表面覆盖着一层皂苷,这是一种苦味化合物,食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这种植物耐寒、耐旱、耐高海拔,能在其他作物难以生存的地方生长。它曾是印加人的主食,并被视为神圣之物。西班牙征服后,它逐渐被小麦和大麦取代。20世纪70年代,全球对它的兴趣重新燃起,并在21世纪初随着北美和欧洲消费者发现其营养价值而呈爆炸式增长。
它为何流行起来
- 含有所有必需氨基酸的完全蛋白质
- 不含麸质,富含膳食纤维
- 富含铁、镁和锰
- 生长于边缘化的高海拔地区
这场繁荣提高了安第斯山脉农民的收入,但也推高了当地物价,导致一些世代食用藜麦的传统消费者买不起这种食物。尽管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现在也开始种植藜麦,但玻利维亚和秘鲁仍然是世界藜麦的主要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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