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的固體表面及其使用權構成土地。在房地產領域,土地是所有其他改良設施的基礎。土地可以被擁有、租賃、分割和徵稅。
土地價值取決於地理位置、規劃用途、交通便利程度、地形以及公用設施的可用性。未開發的土地只有在獲得產權、開發或用於農業或資源開採等生產性用途後才能產生收益。持有成本包括稅金、利息和機會成本。
土地所有權通常包括地表權,有時也包括礦產或空域權,但須遵守相關法規。公共土地使用管制對私人土地的用途有重大影響。對於開發商而言,以合適的價格獲得合適的土地是每個專案的起點。
一切建築的建造都始於對特定土地的所有權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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