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發生的一切都構成了過去。歷史學家研究過去的一部分,但過去本身是先前所有事件、狀況和經歷的完整序列,無論是否被記錄下來。
過去並非直接可及;我們只能透過痕跡——文獻、物品、記憶和環境證據——來了解它。不同的文化和學科建構了與過去不同的關係,強調延續、斷裂、進步或衰退。個人記憶和集體記憶都選擇性地呈現了過去的歷史。
對歷史的爭論往往服務於當下的目的:使製度合法化、對抗不公或塑造身分認同。專業歷史學試圖用證據和論證來規範這些用途。然而,歷史的浩瀚無垠決定了大部分歷史仍然不為人知,或僅被部分揭示。
- 現在之前的所有時間和事件
- 僅從不完整的線索中得知
- 選擇性記憶與解釋
- 學術界和公眾爭論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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