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物種在野外面臨極高的滅絕風險時,它就被列為瀕危物種。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對物種進行評估,並將其列入紅色名錄,等級從「無危」到「滅絕」。 「瀕危」位列最高級別,僅次於「極危」。該級別並非永久性的。物種數量可能恢復並被降級,也可能下降並被升級。經過數十年的保育工作,山地大猩猩於2018年從「極危」降級為「瀕危」。
瀕危物種通常源自人類活動。棲息地喪失是最大的驅動因素,其次是過度開發、外來物種入侵、污染和氣候變遷。有些物種比其他物種更容易受到威脅。那些族群數量少、繁殖速度慢、需要大片領地或食性特殊的物種面臨更大的風險。例如,生活在加州灣的小型鼠海豚——小頭鼠海豚,數量可能不到十頭。爪哇犀牛目前僅存於一個國家公園內。物種恢復雖然可能,但過程緩慢。這需要保護棲息地、減少威脅,有時還需要圈養繁殖。
主要威脅
- 棲息地喪失和破碎化。
- 過度捕獵、過度捕撈和偷獵。
- 入侵種和疾病。
- 污染和氣候變遷。
在許多國家,瀕危物種是一個法律類別。美國於1973年通過的《瀕危物種法》保護了列入名錄的物種及其棲息地。該法案被認為拯救了白頭鷹、灰狼和美洲短吻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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