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 FR - DE - ES - IT - PT -

LexiconDream

🏦 資本要求

銀行必須持有的最低資本金,用於吸收損失。

資本要求

資本要求規定了銀行必須持有的最低資本額,以吸收損失。資本並非存放在金庫中的現金,而是銀行資產與負債之間的差額,資金來源包括股東權益與留存收益。監理機關要求銀行持有的資本金必須達到其風險加權資產的一定比例。風險越高,所需的資本就越多。

這些規則源自於《巴塞爾協議》。現行的巴塞爾協議III要求一級普通股資本充足率至少4.5%,外加2.5%的資本保護緩衝,總計7%。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銀行必須持有額外資本。美國最大的幾家銀行面臨著更嚴格的要求,壓力測試將決定它們需要多少資本才能度過嚴重的經濟衰退。

資本要求是一種權衡。資本不足,銀行在遭受損失時容易倒閉;資本過多,銀行放款減少,會拖累經濟成長。 2008年的危機表明,當時的資本水準過低。銀行幾乎沒有緩衝能力來吸收抵押貸款損失,最終不得不由納稅人出手救援。自那以後,大型銀行的資本水準大約翻了一番。

批評者認為,資本要求仍然過於複雜,銀行會操縱風險權重。一些經濟學家提出採用簡單的槓桿率,即無論風險為何,都要求銀行持有一定比例的資本。爭論仍在繼續,但原則已定:銀行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

Comments

No comments yet. Be the first to share a thought.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