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史前的大部分時期,人們以部落的形式生活:這些小群體通常由十五到五十人組成,成員之間通常有血緣關係。部落成員隨著季節遷徙,追逐獵物和植物資源。部落是狩獵採集民族的典型社會組織形式,在卡拉哈里沙漠的昆桑人、因紐特人以及許多澳洲原住民社區中都有記載。
人們常說部落是平等主義的,這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確的。領導階層往往是非正式的,並且會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技藝高超的獵人或受人尊敬的長者可能會指導決策,但沒有人擁有武力支持的永久權威。分享是部落的核心。大量獵物的肉會被廣泛分配,而囤積則會招致社會譴責。爭端可以透過討論、迴避或分裂來解決,分裂是指群體直接分裂並各自遷移。
典型特徵
- 體積小巧,移動方便。
- 以親屬關係為主要組織原則。
- 靈活的會員制度;人們可以隨時加入和退出營地。
- 財富累積不多,也沒有正式的階級制度。
這些社會並非停滯不前的遺跡。它們擁有歷史,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如今許多社會在與國家和市場互動的同時,仍然保持著部落組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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