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认为,政治权威建立在被统治者之间的协议之上。人们放弃部分自由以换取保护和秩序。这一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通过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的论述,它成为现代政治哲学的核心。霍布斯认为,没有政府,生活将充满苦难、野蛮和短暂。为了摆脱自然状态,人们同意服从于一位君主。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并非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而是缺乏中立的裁判者。人们同意建立政府以保护自身权利。如果政府失职,他们有权发动革命。卢梭则认为,社会契约并非服从于君主,而是公意的表达,即人民的集体意志。
社会契约论一直备受争议。有人认为契约是虚构的,实际上从未有人真正同意过。也有人认为它忽略了权力失衡的问题。支持者则回应说,契约是一种思想实验,旨在探究理性的人们会选择哪些正义原则。罗尔斯正是以这种方式运用社会契约,他认为正义原则的选择应该在无知之幕的掩护下进行。社会契约仍然是思考政治义务、权利和正义的有力框架。
社会契约论的关键人物
- Hobbes. 绝对主权是为了摆脱自然状态。
- Locke. 政府保护自然权利,包括革命权。
- 卢梭.公意与人民主权。
- Rawls. 正义即公平,在无知的面纱下选择。
社会契约并非历史事件,而是一种通过询问民众会同意什么来证明政治权威合理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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