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涉及人体受试者的研究都必须在开始前经过独立委员会的审查。该委员会即机构审查委员会(IRB),其职责是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和福祉。IRB 会审查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和招募材料。它会评估风险是否已降至最低、收益是否大于风险、受试者选择是否公平以及是否能妥善获得知情同意。IRB 有权批准、要求修改或拒绝一项研究。它还会监督正在进行的研究,并在出现问题时暂停研究。
伦理审查委员会(IRB)由至少五名背景各异的成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科学家、一名非科学家和一名与该机构无关联的人员。这种成员构成确保研究能够从科学和社会两个角度进行审查。伦理审查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在美国,伦理审查委员会依据联邦法规运作;在其他国家,伦理审查委员会则依据相应的法规运作。研究人员必须向伦理审查委员会报告不良事件和方案偏差,并且大多数研究都需要接受持续审查。
IRB评估的内容:
- 风险。 这些风险是否已降至最低且与收益相比合理?
- 同意。 是否已按规定取得并记录在案?
- Selection. 参与者是否被公平地选中?
- 隐私. 数据是否受到保护并保持机密性?
- 弱势群体。 是否对儿童、囚犯和其他群体采取了额外的保护措施?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并非一次性事件,而是委员会与研究团队之间持续关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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