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城市或高風險地區,自願保險市場可能拒絕承保財產保險。公平保險取得要求計畫(簡稱 FAIR 計畫)是州政府強制實施的剩餘市場機制,旨在為無法透過正常管道獲得保險的申請人提供基本的財產保險保障。
此類計劃通常為住宅和商業房地產提供火災險和擴展險保障。申請人通常需要提供自願保險公司拒保的證明文件。保費高於標準費率,且承保範圍可能更為嚴格。參與的保險公司會分享承保結果。
1960年代的城市動盪凸顯了保險服務不足的問題,此後,公平保險計劃(FAIR Plans)得到了廣泛推廣。這些計劃仍然是安全網,而非競爭性替代方案。目前存在的問題包括:災害損失後的償付能力、費率是否合理,以及在保障保險覆蓋範圍和鼓勵風險規避之間取得平衡。
- 難以安置的房地產風險的州級剩餘市場
- 提供基本的火力支援和友軍火力覆蓋。
- 需要提供無法獲得自願保險的證據
- 由在該州開展業務的保險公司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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