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訴求(Ethos)是指依靠演講者或作者的品格、信譽或權威來進行說服。亞里斯多德將其與情感訴求(Pathos)和邏輯訴求(Logos)並列為修辭學的三大主要模式之一。
當聽眾信任提出主張的人時,他們更容易接受該主張。信譽(ethos)的建立依賴於已展現的專業知識、善意、共同的價值觀以及合理的語氣。一位談論公共衛生的醫生、一位講述自身經歷的倖存者,或一位腳註詳盡的學者,都在運用不同形式的信譽。而前後矛盾、傲慢自大或明顯的私利則會削弱這種說服力。
在寫作中,信譽的建立取決於論證的品質、對待對立觀點的公正性以及語言的精準性。在演講中,表達方式和聲譽同樣重要。合乎倫理的勸說並不能取代證據,但它能創造條件,使證據得以被傾聽。
演講者值得傾聽的感覺,是信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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