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精良的物品能夠完成它應該做的事情。這就是功能,即設計物品旨在服務的目的或作用。刀子用來切割,椅子用來支撐坐姿,網站用來幫助使用者找出資訊或完成任務。功能與形式並非同一概念,但兩者密不可分。一張外觀精美卻無法承受重量的椅子,無法發揮其應有的功能。一個載入速度快卻讓使用者感到困惑的網站,同樣是失敗的。
一個多世紀以來,形式與功能的關係一直是人們爭論的焦點。包浩斯和現代主義建築師認為形式應服從功能,也就是說,物體的形狀應由其用途決定。這催生了簡潔、樸實的設計,並將實用性放在第一位。後來的評論家指出,功能並非總是顯而易見或單一的。一張椅子可以用來坐,可以用來觀賞,也可以用來彰顯身分。智慧型手機集電話、相機、地圖和社交空間於一體。如今,設計師經常談到“可供性”,即暗示物體使用方式的線索。把手方便拉動,按鈕方便按壓。
設計中的功能
- 它能實現它應該實現的功能嗎?
- 沒有說明書也容易使用嗎?
- 它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嗎?
- 它是否滿足使用者的實際需求?
功能並非美觀的敵人。優秀的設計兼顧兩者,兩者都不是事後才考慮的。
Comments
No comments yet. Be the first to share a thought.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