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基金匯集富裕投資者和機構的資金,並採取傳統基金避之不及的投資策略。第一家對沖基金由阿爾弗雷德·溫斯洛·瓊斯於1949年創立,它將做多和賣空相結合,以降低市場風險敞口。儘管策略層出不窮,但對沖基金這個名稱卻沿用至今。如今,對沖基金交易股票、債券、貨幣、商品和衍生性商品,而且常常使用借貸資金。
法律結構至關重要。在美國,大多數對沖基金都是私人合夥企業,僅對合格投資者和合格購買者開放。這限制了監管力道。這些基金可以使用共同基金無法使用的槓桿、賣空和集中持倉等策略。作為交換,投資者需要承擔更高的風險,並且贖回能力也受到限制。一年或更長的鎖定期十分常見。
費用很高。傳統模式是資產的2%加上利潤的20%,不過競爭已經促使一些基金的費用下降。基金經理人辯稱,這些費用能使雙方利益一致。批評人士指出,大多數對沖基金在扣除費用後的表現都遜於簡單的指數基金。只有少數基金經理人能獲得驚人的回報,而這些基金經理人也吸引了大部分資金。
對沖基金並非單一策略。全球宏觀基金押注利率和匯率。多空股票基金挑選贏家做空輸家。事件驅動型基金交易併購和破產事件。量化基金運用演算法。這些標籤描述的是結構,而非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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