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最高權力集中於一個可以隨意設立或撤銷區域單位的中央政府時,該國家即為單一制國家。區域和地方政府僅行使被授予的權力。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是單一制國家,包括法國、日本和英國(儘管近年來實行了權力下放)。中央集權可以帶來統一的標準和更簡單的問責機制,但也可能忽略區域差異,並使中央承擔過多本應由地方做出的決策。
單一制國家有時會在不成為聯邦制國家的情況下下放大量權力,因為中央保留收回權力的合法權利。即使憲法理論允許,政治實踐也可能使權力下放難以逆轉。單一制和聯邦制之間的選擇反映了歷史、國土面積、人口多樣性以及憲法制定者的偏好。
- 單一中央機構掌握最終權力。
- 區域權力是下放的,而非憲法賦予的。
- 全球通用的國家組織形式
- 仍可包括顯著的行政權力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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