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義認為,正確的行為是能夠最大化整體幸福或效用的行為。傑里米·邊沁和約翰·斯圖亞特·密爾是功利主義的經典倡導者。邊沁認為,快樂和痛苦是唯一固有的善與惡,我們應該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密爾完善了這個理論,區分了高級快樂和低級快樂,並認為智力上的快樂和道德上的快樂更為重要。功利主義是一種結果主義理論。它根據行為的結果而非其意圖或規則來評估行為。它也是一種普遍理論。它要求我們平等地考慮每個人的幸福,而不僅僅是我們自己或我們群體的幸福。
功利主義在經濟學、公共政策和倫理學領域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是成本效益分析和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基礎。然而,它也飽受批評。批評者認為,功利主義可能為為了更大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辯護,它要求過高,並且忽略了權利和正義。支持者則反駁說,正確理解的功利主義尊重權利和正義,因為它們能夠促進整體幸福。功利主義的變體包括行為功利主義(評估個人行為)和規則功利主義(評估規則)。偏好功利主義則著重於滿足個人偏好而非最大化個人幸福。功利主義者及其批評者之間的爭論仍在繼續。
功利主義的類型
- Act. 根據每個行動的後果來評估其後果。
- 規則. 根據規則的後果來評估規則。
- 偏好.最大化偏好滿足。
- 享樂主義者. 最大化快樂,最小化痛苦。
功利主義不等同於利己主義。利己主義追求的是行為者自身的幸福,功利主義追求的是所有人的平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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