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此謬誤(Post hoc)是一種將相關性推論為因果關係的謬誤。它源自於拉丁文 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意為「在此之後,因此是因為此」。這種謬誤假定,由於一個事件發生在另一個事件之後,所以前者導致了後者。例如,公雞啼鳴,太陽升起。但公雞啼鳴並沒有導致日出。這只是相關性,而非因果關係。
這種謬誤在迷信中很常見。例如,一隻黑貓橫越馬路,你因此遭遇厄運。但貓並非厄運的根源。這兩件事毫無關聯。這種謬誤在醫學上也很常見。例如,病人服用某種保健品後感覺好轉。保健品或許起了作用,但病人也可能是自身康復的。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並不能證明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事後範例
- 我穿了我的幸運襪,我們贏了比賽,所以是襪子帶來了勝利。
- 我服用了一種新藥,頭痛就消失了,所以這種藥有效。
- 減稅後經濟有所改善,因此減稅是經濟改善的原因。
- 我在那家餐廳吃飯後生病了,所以是那家餐廳導致了我的疾病。
- 公雞啼鳴,太陽升起,所以公雞帶來了日出。
事後謬誤是一種因果推論謬誤。糾正方法是尋找因果機制的證據。這種補充劑是否具有已知的生物效應?是否有對照研究?僅僅基於先後順序是不夠的。相關性並不等於因果關係。這就是我們應該吸取的教訓。世界充滿了巧合。兩個事件可以先後發生,但彼此之間並無關聯。人類的思維傾向於尋找模式,並會在不存在因果關係的地方找到因果關係。事後謬誤是自然而然的錯誤,需要自律才能避免。下次當你根據先後順序推斷因果關係時,不妨問問自己:是否存在某種機制?是否存在證據?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先後順序可能只是巧合。那隻公雞可能只是運氣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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