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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法

法律應反映普遍道德原則的理論。

自然法

自然法是一種源自於自然和理性而非立法的法律體系。它認為存在客觀的道德原則,人類法律應體現這些原則。如果一項人類法律與自然法相抵觸,那麼它就是不公正的,並且在良心上不具約束力。這個思想可以追溯到亞里斯多德和斯多葛學派,他們認為理性秩序遍布宇宙,而人類可以透過理性發現它。托馬斯·阿奎那在13世紀系統地闡述了自然法,他認為自然法是理性生物參與上帝永恆律法的一種方式。

自然法理論對倫理學、政治學和法理學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為人權奠定了基礎,認為某些權利是人性固有的。它也為義務奠定了基礎,認為某些行為本質上是錯誤的。批評者認為自然法含糊不清,依賴關於人性的頗具爭議的假設,並且曾被用來為不公正的製度辯護。支持者則回應說,自然法為道德提供了一種不依賴啟示或約定俗成的理性基礎。這場辯論在法哲學、生物倫理學和政治理論領域仍在繼續。

自然法的關鍵特徵

自然法與自然法則不同,自然法則描述的是事物如何運作,自然法規定的是事物要如何存在。

Comments (2)

  1. Anita Desai
    Natural law theory says there are universal moral principles that exist independently of human laws. Aquinas was a major proponent.
  2. Dr. Ellen Marsh
    The article is a good introduction. Natural law has influenced legal systems around the world for centu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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