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年,英国贵族迫使约翰国王接受了一项对其权力进行书面限制的法令。《大宪章》(或称《伟大宪章》)解决了封建纷争,保护了自由人的某些权利,并确立了国王必须遵守法律的原则。
其大部分原始条款涉及十三世纪的具体问题,后来经过修订或被废弃。其中一些原则——特别是关于正当程序和征税同意的原则——在后来英国及其殖民地的宪政斗争中被反复援引。
几个世纪以来,宪章的象征意义日益凸显。十七世纪反对君主专制的人士和十八世纪的美国革命者都将其视为古代宪法约束统治者的证据。尽管宪章的原始文本与现代宪政主义有着显著差异,但这些原始文本仍然保存至今,并被视为法律传统的奠基性文件。
- 1215年限制英国王室权力的特许状
- 解决了贵族和法律方面的不满
- 后来被解读为一项宪法里程碑事件
- 现存副本是具有标志性的法律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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