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史学普及之前,作家们编纂编年史。编年史是对事件的客观记录,按时间顺序排列,通常跨越多年,并将地方新闻与更广泛的政治或宗教事件融合在一起。
中世纪欧洲编年史通常在修道院或宫廷中编纂而成。其内容可能从创世或道成肉身开始,一直延续到编纂者所处的时代。风格多样,从简洁的编年史到较为详尽的叙事段落不等。类似的传统也存在于伊斯兰世界、东亚及其他地区。
编年史提供了同时代或接近同时代的历史记载,但也反映了作者的偏见和信息局限性。后世历史学家从中提取数据,同时保持对编年史目的和视角的关注。编年史至今仍是记录历史最古老且持续至今的方法之一。
- 按时间顺序记录的事件
- 通常由机构或法院制定
- 融合本地及更广泛的新闻
- 有价值但视角局限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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