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由制定和執行社會集體規則的機構和人員所組成的集合體。它聲稱壟斷了在其領土範圍內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力,並提供市場無法單獨提供的公共產品。
各國政府形式各異——民主製或威權制、單一製或聯邦制、總統製或議會制——但都履行著保障安全、立法和行政管理的核心職能。它們透過稅收獲取資源,並透過法律規範公民行為。政府的品質影響著經濟表現、社會信任和個人自由。
公民與政府的關係體現在多個層面:既是權威的臣民,也是服務的接受者;在民主政體中,公民更是可以取代統治者的最終權力主體。關於政府規模和職能範圍的辯論貫穿大多數政治體系。有效的政府既需要能力,也需要克制:既要有能力採取行動,也要有紀律地遵守法律和規範。
- 制定和執行集體規則的機構
- 聲稱擁有合法的武力壟斷權
- 提供安全、法律和公共產品
- 形態和品質差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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