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論是對存在和存在的探究。它探究何為存在,事物有哪些類別,以及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本體論一詞源自希臘語,由“ontos”(存在)和“logos”(研究)組成。本體論是形上學的分支,也是哲學中最古老的領域之一。巴門尼德探究「是什麼」。亞里斯多德研究了存在的多種意義。中世紀哲學家區分了本質和存在。現代本體論學者則爭論抽象物件(如數字和命題)是否存在,可能世界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是否存在基本粒子或只有場。
本體論並非僅僅是哲學探討。它對科學至關重要,因為科學理論預設了關於存在之物的斷言。它對電腦科學至關重要,因為本體論是知識的形式表徵。它對法律至關重要,因為法院必須裁定何為人、何為財產、何為行為。本體論問題往往是隱含的。當物理學家斷言電子存在時,她就是在提出本體論主張。當律師斷言公司是法人時,他也是在提出本體論主張。本體論將這些主張明確化,並探討它們是否合理。
本體論問題
- 存在什麼? 物質對象、心靈、數字、普遍概念?
- 什麼是物質?它有哪些性質?
- 什麼是類別?我們如何將事物分類?
- 存在是什麼?它是一種屬性、謂詞,還是別的?
本體論與認識論並非同一概念。認識論研究知識,而本體論研究已知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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