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意味著人民統治。在「民主」一詞的發源地雅典,公民們聚集在公民大會上,直接投票決定法律。婦女、奴隸和外國人則被排除在外。現代民主主要以代議制為主:公民選舉官員代表他們做出決定。從直接民主轉向代議制民主是出於實際考量。龐大的人口無法聚集在一處,而複雜的立法需要專業知識和時間。
民主政體形式多元。在總統制下,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分別選出。在議會制下,行政部門則由立法部門產生。一些民主政體採用比例代表制,即根據得票比例分配席次。另一些政體則採用贏者通吃製。每種制度都在響應性、穩定性和公平性之間做出權衡。民主不僅依賴選舉,也依賴其他制度:新聞自由、獨立司法、法治以及對少數群體的保護。缺少這些,多數統治就可能演變成多數暴政。
核心功能
- 自由公正的選舉。 定期、競爭性、向所有符合資格的公民開放。
- 法治。 法律平等適用,並限制政府權力。
- 權利保護。 言論、集會、宗教和正當程序。
- 問責制。官員可以被選民或其他機構罷免。
民主不僅是一種選舉領導人的方法,它更是一套關於如何持有和限制權力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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