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是指作者间接提及某个人物、地点、事件或文学作品,并期望读者能够识别。它通过借用读者已经熟悉的事物所蕴含的意义,用寥寥数语传递丰富的含义。
当一个角色被称为“现代普罗米修斯”时,这种典故便引出了普罗米修斯及其受罚的整个神话故事。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充满了圣经典故和古典典故;现代小说和电影也延续了这种做法,有时典故运用得非常隐晦,以至于只有部分观众能够理解。这种手法只有在观众具备共同的文化知识时才能奏效;晦涩的典故要么显得苍白无力,要么只会让人感到困惑。
典故不同于直接引用或引述。它往往是一闪而过,不言而喻,引导读者自行领会其中的含义。过度使用典故会使文本显得杂乱或矫揉造作,但恰到好处的典故却能深化语调,营造反讽效果,或巧妙地将当前的故事与更宏大的传统联系起来。
一个简单的名字或短语就能打开通往之前整个故事的大门。这就是典故的精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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