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仰是一種以外在形式表達的深切尊重。在基督教中,它指的是聖人、聖物和聖像的尊崇──這與唯獨屬於上帝的敬拜截然不同。
這差異在八、九世紀的聖像破壞運動中正式確立。第二次尼西亞公會議堅持認為,對聖像的敬仰應歸於其原型;聖像本身不應被崇拜。人們敬佩聖人,是因為上帝的恩典在他們的生命中彰顯;人們尋求他們的代禱,是因為他們在基督裡活著。聖物——與聖人相關的骨頭、衣物或物品——作為與聖徒相通的有形紐帶,也受到同樣的敬畏。
新教改革者大多摒棄了這種做法,擔心會演變成偶像崇拜,並使基督的地位被取代。天主教和東正教則保留並捍衛了這種做法,認為它是教會記憶和希望的有機表達。民間信仰有時會模糊神學界線;而官方教義則始終謹慎地劃定這些界線。
在基督教之外,類似的姿態也出現在人們對祖先、老師或聖地的敬意之中。當言語不足以表達敬意時,崇敬便成為肢體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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