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容論認為自由意志與決定論是相容的。決定論認為所有事件都由先前的事件所導致。自由意志則認為人類可以做出真正的選擇。相容論者認為這兩種觀點並不衝突。自由意志並非缺乏因果關係,而是能夠根據自身的慾望和意圖行事。
這場爭論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斯多葛學派是相容論者,他們相信命運和人的責任。現代相容論者包括霍布斯、休謨和丹尼爾·丹尼特。他們重新定義了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並不要求有能力做出其他選擇,它要求有能力去做你想做的事。如果你想舉手,並且你舉起了手,那麼你的行為就是自由的。你的意願是否由先前的事件引起並不重要。
相容論證
- 自由意志是指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
- 決定論並不排除選擇。
- 道德責任需要的是意圖,而不是無緣無故的行為。
- 自由意志論者的自由意志是矛盾的。
- 相容論調和了科學與倫理。
相容論是哲學家中的主流觀點。它避免了強決定論和自由意志論的極端立場。強決定論者認為自由意志是一種幻覺。自由意志論者則認為自由意志需要無因行為。相容論者認為兩者都是錯的。自由意志是真實存在的,但它並非魔法。它是深思熟慮和選擇的能力。你做選擇的原因在於你的理由、你的慾望和你的性格。這些原因構成了你的一部分。如果它們不是,那麼你的選擇就不是你自己的。相容論是一條中間道路。它既接受科學,也維護倫理。它認為,即使在決定論的世界裡,你仍然可以擁有自由。這令人感到欣慰,但同時也引發了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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