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事件发生前阻止其发布与事后对其进行惩罚截然不同。事前审查是指政府采取措施,禁止在新闻内容公之于众之前对其进行出版或传播。
在新闻自由保护力度强的体制下,事先审查极为罕见,且极不受欢迎。法院通常要求有极其充分的理由,例如对国家安全构成明确且直接的威胁,才会允许事先审查。大多数关于损害性或争议性报道的争议,最终都只能通过事后补救措施来解决,例如提起诽谤诉讼。
事前审查的尝试包括对报纸发布禁令、实行许可制度以及下令删除网络内容。记者和公民自由团体反对这些措施,因为它们阻止公众获取信息并自行判断其价值。对事前审查的近乎禁止仍然是新闻自由的基石。
- 政府禁止在发布前出版
- 根据新闻自由规则,这种做法受到强烈反对。
- 在允许的情况下,需要特别的理由。
- 与事后法律救济形成对比
Comments
No comments yet. Be the first to share a thought.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