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某個社群視為神聖且具有權威性的著作。其內容因傳統而異,但功能相似:這些文本不僅僅是資訊來源;它們是人們期望聆聽神聖聲音的地方。
對猶太教徒而言,其核心是《塔納赫》(Tanakh)-包括《律法書》(Torah)、《先知書》和《聖卷》(Sworths)。對基督徒而言,同樣的經卷,但排列方式不同,構成了《舊約》(Old Testament),並與由福音書、書信和啟示錄組成的《新約》(New Testament)相連。穆斯林尊崇《古蘭經》(Guran),視其為最終且未被竄改的啟示。其他宗教傳統也有各自的經典:吠陀經(Vedas)、三藏經(Tripitaka)和《古魯·格蘭特·薩希卜》(Guru Granth Sahib)。在每一種情況下,這些經典的認可過程都是漸進的;各個社群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辨別出哪些經典具有獨特的地位。
聖經如何發揮作用一直存在爭議。有些傳統強調其在信仰和實踐上的絕對無誤;有些傳統則強調其作為活生生的見證,必須在社群內部進行詮釋。翻譯歷來既是必要的,也是充滿爭議的,因為文本的力量與其所使用的語言息息相關。公開誦讀、私人研習和禮拜儀式的使用,使經文得以代代相傳。
當一段文字被稱為聖經時,其意義不僅在於它記錄了過去,更在於它持續地影響當下。
Comments (2)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