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包括執政者,都必須遵守法律。這項原則即是法治。法律必須公開、具前瞻性、清晰明確,並由獨立的法院平等適用。
法治制約著專斷的權力。它保護個人免受不可預測的脅迫,並使他們能夠規劃自己的生活和投資。獨立的法官、便利的法院和專業的法律文化是法治的製度支撐。而腐敗、選擇性起訴和追溯性立法則會破壞法治。
沒有一個社會能夠實現完美的法治;法治的接近程度差異很大。國際指數試圖透過司法獨立、廉潔和監管公平等指標來衡量法治水準。放棄法治而偏袒個人或黨派統治的政治體制會失去可預測性,最終喪失合法性。
一個能在自己法院敗訴的政府,仍然尊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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