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和國,國家元首通常是總統。總統職位可能主要是禮儀性的,或者,在總統制國家,總統是獨立於立法機關選舉產生的中央行政權力機構。
總統的權力通常包括統領軍隊、處理外交事務、任命高級官員以及簽署或否決法案。總統任期長短和限制各不相同。直接選舉賦予總統個人授權;透過選舉團或議會進行的間接選舉則改變了總統與選民和政黨之間的關係。
權力和影響力集中於一人之手,既造就了果斷的領導力,也帶來了權力過度集中的風險。總統與立法機構的關係可能合作也可能對抗,取決於黨派控制和製度規則。彈劾或類似程序是對總統不當行為的最終制約手段。
總統的正式權力只是故事的一部分;技巧和情勢決定了這些權力能得到多充分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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