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需要的不僅僅是個人還款承諾。留置權是對特定財產的合法索賠,它能確保債務的償還或義務的履行,使留置權持有人有權從該財產中獲得清償。
留置權可由協議產生,例如抵押;也可由法規產生,例如稅務留置權或建築商留置權;或由訴訟判決產生。相互衝突的留置權之間的優先順序通常取決於留置權的類型以及登記或扣押的時間。強制執行通常涉及止贖或強制出售。
業主必須清除所有留置權才能轉移產權。產權調查會在購買前揭露已登記的債權。了解留置權的優先順序對於貸款、建築和判決執行等業務至關重要。
- 針對財產提出的法律索賠,用於擔保債務
- 可以是雙方同意的、法定的或司法的。
- 優先權規則決定相互競爭的權利
- 透過出售或法拍程序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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