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是一種降低行為再次發生可能性的結果。與強化類似,懲罰可以是正向的──例如增加不愉快的刺激,如訓斥──也可以是負向的──例如移除愉快的刺激,如剝奪特權。
懲罰與負增強不同,後者也涉及厭惡刺激,但其作用機制是透過移除該刺激來增強行為。懲罰可以迅速抑制不良行為,但它也有缺點:它無法教導孩子期望的替代行為,可能會引發恐懼和攻擊性,而且其效果可能是暫時的。懲罰的最佳效果體現在及時、持續,並輔以清晰的行為指導。
重點
- 減少其後續行為
- 正懲罰會增加一種厭惡刺激。
- 負懲罰會移除令人愉悅的刺激。
- 最好與替代方案的強化措施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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