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臨床試驗是藥物療效的首次真正檢驗。在一期臨床試驗確定了藥物的安全性和劑量範圍後,二期臨床試驗則檢驗藥物是否對目標疾病患者有效。這些試驗的規模通常比第一期臨床試驗更大,一般有100到300名受試者,並且通常會設置對照組,對照組可以是安慰劑組或標準治療組。試驗設計可以是單臂試驗(所有受試者均接受藥物治療),也可以是隨機試驗(受試者被隨機分配到不同的組別)。
主要終點因疾病而異。在腫瘤學領域,可能是腫瘤緩解率或無惡化存活期;在心臟病學領域,可能是血壓或膽固醇的變化;在精神科領域,可能是症狀評分量表的變化。 II期臨床試驗也會持續監測安全性,因為隨著更多患者接受治療,可能會出現一些罕見的副作用。若藥物顯示療效且安全性可接受,則會進入III期臨床試驗;否則,研發將終止。約30%進入II期臨床試驗的藥物最終會進入III期臨床試驗。
第二階段解答了哪些問題:
- 療效. 該藥是否產生預期效果?
- 劑量反應。 什麼劑量效果最好?
- Safety. 患者會出現哪些副作用?
- 終點. 哪些結果指標最有用?
II 期試驗通常分為 IIa 和 IIb 兩部分,IIa 著重於劑量和活性,IIb 著重於選定劑量下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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