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捕捞速度超过鱼类种群的自我补充速度时,就会造成过度捕捞。过度捕捞会降低鱼类种群生物量,破坏年龄结构,并改变剩余鱼类的遗传组成。在严重的情况下,鱼类种群会崩溃,渔业也因此失去经济效益。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船队运力过剩、监管不力、非法捕捞以及政府补贴维持无利可图的渔船运营。生态系统受到的影响远不止目标物种:食物网发生改变,非目标物种的兼捕增加了相对捕捞压力,渔具也可能破坏栖息地。生态系统恢复是可能的,但这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降低捕捞死亡率,尤其是对于长寿物种而言。
在一些地区,基于科学的捕捞限额、基于权利的管理、海洋保护区以及改进的监测措施已经扭转了过度捕捞的局面。然而,在全球范围内,相当一部分已评估的鱼类种群仍然处于过度捕捞状态或持续面临过度捕捞。消费者的选择和国际合作都会影响这一趋势。
曾经支撑着繁荣渔业的种群,在短短几十年不受控制的捕捞后,可能会减少到只剩残存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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