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权是指阻止他人批准的决定的权力。在立法程序中,行政否决权允许总统或州长否决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但通常情况下,绝对多数票可以推翻这一否决。
否决权迫使相关方重新考虑,并可能迫使其做出让步。仅仅是否决的威胁就能在法案提交行政部门之前影响其内容。有些制度允许对拨款法案进行逐项否决;而另一些制度则要求对整个法案进行全盘否决。国际组织有时会赋予常任理事国否决权,例如联合国安理会。
否决权是权力分立体制中的经典制衡手段。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对抗,而使用不足则可能显得软弱。宪法设计者会权衡否决权带来的稳定益处与少数派阻挠必要行动的风险。
仅仅一个签名被扣留,就可能导致一项此前已通过所有立法障碍的法案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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