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颁布的所有法律的总和就是立法。各项法令、法典和条例共同构成立法成果,它规范行为、组织机构和分配资源。
立法始于议案,经审议和表决通过后正式颁布。立法可以是概括性的,也可以是具体明确的;可以是临时性的,也可以是永久性的。当出现争议时,法院负责解释立法;政府机构则通过规章制度来执行立法。随着政府职责的扩大,现代国家的立法数量也随之增长。
立法质量参差不齐。精心起草的立法清晰明了,与现行法律相符,且与行政能力相匹配。而草率起草的法规则会造成混乱、诉讼和意想不到的后果。立法效率有时以通过的法律数量来衡量,但更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法律的必要性、连贯性和实际效果。
- 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
- 正式立法程序的产物
- 由法院解释,由机构执行。
- 质量取决于绘图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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