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为了保全整个航程,需要做出牺牲。共同海损是一项海事原则,根据该原则,为保护船舶和货物免受共同风险而有意做出的、非常规的牺牲或支出,其费用由航程各方按比例分担。
经典案例包括为减轻搁浅船舶的重量而抛弃货物,或重大事故后的打捞费用和避难港费用。一般理赔员会根据各方利益的价值计算其应承担的金额。《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提供了被广泛接受的详细规则。
共同海损要求货主在货物放行前提交正式申报并提供担保。它与个别海损不同,个别海损是指受损财产的所有人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原则仍然是海事法的一项显著特征。
- 分担牺牲或支出以拯救共同事业
- 适用于为保护船舶和货物而采取的故意行为。
- 由平均理赔员根据既定规则计算得出
- 货物放行前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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