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論是指相信神或眾神存在的信仰。在現代最常見的用法中,它指的是相信存在一位神,這位神是位格化的、超越的,並且參與到世界的方方面面——創造、維繫世界,在某些傳統中還會幹預世界。
古典有神論受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思想以及希臘哲學的影響,賦予上帝全能、全知、至善和永恆等屬性。上帝並非宇宙的一部分,而是宇宙的源頭;二者之間的關係是依賴而非對等。存在多種變體。自然神論承認造物主的存在,但否認造物主持續幹預宇宙。泛神論將上帝等同於宇宙本身。泛在神論認為,世界存在於上帝之內,但並不窮盡神聖的實在。
支持有神論的論證涵蓋了從中世紀和近代早期哲學的宇宙論和目的論證明,到當代基於精細調節或意識理論的各種版本。批評者則從惡的問題、自然主義解釋的成功以及宗教主張的多樣性等面向進行反駁。這場辯論在學術界和大眾領域都持續進行。
對有神論者而言,上帝的存在並非可有可無的假設,而是構成存在、價值和意義的根本事實。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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