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理赔都能在报案当日得到赔付。损失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对已发生理赔案件中仍需支付金额的预估。它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负债,也是保险公司财务报表中最大的项目之一。
个案准备金由理赔人员根据已知的个案索赔设定。已报告但未报告的索赔准备金(IBNR)由精算师估算,用于估算未报告的索赔以及已知索赔的未来发展。两者合计构成总损失准备金。准备金的准确性会影响报告的利润、税负和偿付能力。
准备金充足性由精算师、审计师和监管机构进行检验。新的索赔模式、法律变更和通货膨胀都可能导致先前的估计过高或过低。管理层对准备金的态度——保守或激进——会影响已公布业绩的可靠性。
- 未付索赔的预计负债
- 包括案件准备金和已发生但未报告的损失。
- 保险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表负债
- 须经精算和监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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