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有時需要提供財務擔保以確保工程順利完成。履約保證是一種三方協議,其中擔保人向債權人保證被擔保人將履行合約或法律義務。如果被擔保人違約,擔保人可以代為履行義務,或支付不超過保證金的違約金。
履約保證、付款保證和執照保證是常見的擔保形式。與保險不同,委託人最終仍需承擔責任,擔保人則期望在付款後獲得償還。承保重點在於委託人的財務實力、經驗與信譽,而非單純的風險共擔。
公共建設項目通常要求以履約保證金作為合約條件。履約保證金的形式和金額由法律規定或債權人決定。索賠會引發對所謂違約行為的調查,並可能導致工程被接管或與分包商和供應商協商達成和解。
- 三方擔保履約或義務
- 委託人仍有義務償還擔保人。
- 建築和許可行業常見
- 承保人為委託人的償付能力和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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