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是學院或大學的高級行政人員。院長負責管理各個學術單位,例如文理學院、商學院和醫學院。他們管理預算、聘用和評估教職員工,並制定學術政策。院長一職介於教職員和大學高階管理部門之間。
院長有很多種類。學生事務院長負責學生生活和紀律。招生院長負責招生和選拔。副院長負責特定任務,例如研究或本科生事務。院校規模越大,院長的職稱越多。
院長們承擔的教學和研究工作比教授少。他們的職責是領導和管理。優秀的院長既要維護教職員的權益,也要貫徹大學的各項優先事項。這兩種角色之間的張力始終存在。疏遠教職員的院長會舉步維艱。無視教務長的院長也難以長久。
院長共同職責
- 學院或學校院長
- 學生事務主任
- 招生主任
- 副院長或助理院長
- 臨時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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