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希望對自己去世後的財產分配有發言權。遺囑是一份書面法律文件,立遺囑人可以在其中指示其遺產的分配方式,並指定監護人和遺囑執行人。
有效的遺囑必須滿足形式要件,例如書面形式、簽名和見證人要求,這些要求因司法管轄區而異。遺囑可以透過後來的遺囑或遺囑附錄撤銷或修改。只有屬於遺產範圍的財產才受遺囑控制;受益人指定和共同所有權通常不受遺囑控制。
遺囑在立遺囑人過世後需經過遺囑認證程序。質疑可能包括遺囑執行不當、立遺囑人缺乏行為能力或受到不當影響等。精心起草遺囑並妥善執行可以降低遺囑繼承人之間發生糾紛的風險。
- 指示在死亡時分配遺產的文件
- 必須符合正式執行要求
- 在製憲者有生之年可撤銷
- 透過遺囑認證程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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