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損害涉及人數眾多,個人訴訟難以奏效。集體訴訟是指由一名或多名代表原告代表一群具有共同法律訴求的人提起的訴訟。
法院必須證明該集體訴訟符合人數眾多、共同性強、典型性高、代表性充分等要求。通知集體訴訟成員,並在許多情況下提供退出機會,可以保護個人利益。經法院批准的和解協議和判決對集體訴訟成員具有約束力。
集體訴訟在消費者權益、證券、勞動和大規模侵權訴訟領域十分常見。它將小額索賠合併成一個可行的案件,並促進對類似損害的統一處理。批評者對律師費和代理品質表示擔憂;程序規則試圖控制這些風險。
- 代表一群提出共同訴求的人士提起的訴訟
- 需要法院對集體訴訟進行認證
- 透過判決或和解可以對成員具有約束力。
- 用於造成廣泛但個體危害較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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