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是一種外在衝突,其中主角與另一個角色進行鬥爭。意誌或利益的對抗推動著情節發展。
衝突可以是肢體上的,例如打架或競賽;也可以是心理和社會層面的,例如競爭、訴訟或智力較量。偵探與罪犯、英雄與惡棍、以及情敵之爭都是常見的模式。對立雙方未必是邪惡的;目標衝突就足以構成衝突的開端。當一方獲勝、雙方妥協,或鬥爭最終促使雙方轉變時,衝突便得以解決。
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是最古老、最直接的衝突類型之一。它有利於建構清晰的戲劇結構,並透過對立來刻畫人物性格。即使是其他衝突主導的故事,也常常包含人與人之間的衝突線索,使衝突的利害關係更加個人化。
當一個人的慾望直接阻礙了另一個人的慾望時,衝突就是人與人之間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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