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刑是羅馬人使用的一種死刑方式。它將受刑者釘在或綁在木十字架上,任其死去。這種刑罰緩慢、痛苦、公開執行,旨在羞辱受刑者。它通常用於處決奴隸、叛亂分子和罪大惡極的罪犯。它既是一種威懾,也是一種恥辱,更是一種詛咒。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被公會定罪。他被彼拉多審判。他被鞭打。他被嘲弄。他被釘在十字架上。他被舉起。他在十字架上懸掛了幾個小時。他七次說話。他寬恕了殺害他的人。祂應許一個竊賊進入天堂。他照顧他的母親。他感到被遺棄。他說「成了」。他死了。大地震動。幔子裂開。百夫長信了。這就是故事。這就是福音。
聖經中的十字架刑罰
- 馬太福音 27:釘十字架和死亡。
- 馬可福音 15:最短的記述。
- 路加福音 23: 耶穌赦免罪孽,並應許賜下天堂。
- 約翰福音 19: 耶穌照顧他的母親。
- 腓立比書 2:8:順服至死,被釘十字架。
十字架是基督教的象徵。它是苦難的象徵,是愛的象徵,也是勝利的象徵。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祂承擔了罪的刑罰,背負了咒詛,付出了代價,救贖了我們。十字架並非終點,復活才是終點。十字架是途徑,復活是勝利。十字架是罪被解決的地方,復活是死亡被戰勝的地方。在世人看來,十字架是愚拙的;在得救的人看來,十字架是神的大能。十字架是歷史的中心,是福音的中心,也是我們信仰的中心。我們傳講被釘十字架的基督,這就是信息,這就是盼望,這就是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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