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勝訴通常意味著獲得賠償金,而非身分的改變。損害賠償金是指法院因他人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或傷害而判給一方的金錢補償。
補償性賠償旨在使受害方恢復到未發生侵權行為時的狀態,涵蓋經濟損失,有時也包括非經濟損害,例如精神痛苦。懲罰性賠償僅適用於特定情況,旨在懲罰特別嚴重的侵權行為並遏制類似行為。象徵性賠償則用於補償未造成實質損失的技術性侵權行為。
原告必須證明損害事實以及損害賠償金額的合理依據。契約法和侵權法在可賠償範圍的界定上有所不同。和解談判的焦點往往在於雙方對損害賠償金額的計算,而非單純的責任認定。
- 因法律傷害或損失而獲得的賠償金
- 主要為補償性;有時也具有懲罰性
- 必須以合理的確定性加以證明。
- 民事訴訟中的核心救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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