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所有風險都需要或希望投保全額保險。共同保險是一種費用分擔條款,它規定被保險人需承擔每項承保損失的特定比例,其餘部分由保險公司支付。共同保險在財產保險和健康保險中均有出現,但具體運作機制有所不同。
在財產保險中,共同保險條款要求被保險人承擔財產價值的最低百分比;否則,賠償金額將按比例減少。在醫療保險中,共同保險是指患者在扣除免賠額後需要支付的費用百分比。這兩種形式都使被保險人在損失中承擔一定的財務責任。
共同保險可以降低道德風險,並使保費低於全險方案。投保人必須了解其承擔比例以及任何限制其自付費用上限的規定。當財產估值或允許費用的確定有爭議時,就會產生糾紛。
- 由被保險人負擔的費用分攤比例
- 用於財產險和健康險
- 鼓勵購買充足的保險和控制損失
- 許多健康計劃都設有自付費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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