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就是熱切地傳播基督教福音。它是分享好消息,講述上帝在基督裡所成就的一切,呼召人悔改信主,是教會的使命,也是基督的命令。你們要往普天下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就是大使命,這就是傳福音。
傳福音的形式多元。它可以是向眾人佈道,也可以是與朋友分享,還可以是寫書,也可以是服侍窮人,也可以是過聖潔的生活,也可以是為失喪的人禱告,也可以是邀請別人去教會,也可以是講述自己的故事,還可以是解釋福音。方法各異,但信息卻是一樣的: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祂被埋葬,祂在第三天復活,祂是主,祂拯救,祂赦免,祂賜予永生。這就是好消息,這就是福音,這就是我們所分享的。
聖經中的福音傳播
- 馬太福音 28:19-20:大使命。
- 馬可福音 16:15:要向萬民傳福音。
- 使徒行傳 1:8: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都有見證人。
- 羅馬書 10:14: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 彼得前書 3:15:要隨時準備為自己辯護。
傳福音並非可有可無,而是教會的使命,是信徒的呼召,是聖靈的工作,是世界的盼望。沒有傳福音,人們聽不到福音;聽不到福音,人們就不會相信;不相信,就無法得救。這就是傳福音的迫切性,這就是傳福音的動力,這就是愛的體現。我們分享,因為我們關心;我們傳講,因為我們相信;我們去,因為神差遣我們;我們傳講,因為神拯救我們。傳福音不在於人數,而在於人,在於一個人──一個需要聽到福音的人,一個需要認識福音的人,一個需要相信福音的人。這就是傳福音,這就是使命,這就是喜樂,這就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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