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命是上帝所頒布的神聖準則。其中最著名的是十誡。十誡是上帝在西乃山上賜給摩西的,記載於《出埃及記》第20章和《申命記》第5章。它們是道德律的基礎,刻在兩塊石板上,是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的盟約,也是人生的準則。
十誡分為兩部分。前四條關乎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不可有別的神;不可崇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的名;當記念安息日。後六條關乎我們與他人的關係: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戀。耶穌總結說:愛上帝;愛鄰舍;這就是律法。
十誡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 不可雕刻偶像。
-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
-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 孝敬父母。
- 不可殺人。
- 不可姦淫。
- 不可偷盜。
- 不可作假見證。
- 不可貪戀。
誡命不是重擔,而是恩賜。它們指引我們如何生活,如何去愛,如何獲得自由。它們是生命的道路,是和平的途徑,是自由的律法。詩人說:「我愛你的誡命,我喜愛它們,我默想它們,我歌頌它們。」誡命是神的話語,是神的旨意,是神的心意,是誡命本身,它們是為了我們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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